军需房
官署名。又称“户部军需房”。清朝户部所属之临时机构。雍正六、七年间(1728—1729),以西北对准噶尔部用兵而设。专办军需事务。由怡亲王允祥等为办理军需大臣。当时西北两路军营,亦专设办理军需事务官员,以为辅助。十三年以后裁撤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户部军需房”。清朝户部所属之临时机构。雍正六、七年间(1728—1729),以西北对准噶尔部用兵而设。专办军需事务。由怡亲王允祥等为办理军需大臣。当时西北两路军营,亦专设办理军需事务官员,以为辅助。十三年以后裁撤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各省公路行政,多于建设厅内设置公路局、公路处或其他公路机关以管理之。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管官府商业贸易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工、商食官。”韦昭注: “商,官贾也。”
官名。隋始置关令及丞。唐制关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上关有驿道,余关无。各关置关令,上关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上。中关令一人,秩正九品下;丞一人,秩从九品下。下关令一人,秩从九品下;无丞。掌禁末游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官署名。唐置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左右领军卫》:“左右领军卫,上将军各一人、大将军各一人、将军各二人,掌同左右卫(掌宫禁宿卫)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。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辅及京城
官名。即“理刑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,秩六百石,主管中黄门冗从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,为大长秋属官,俸六百石,宦者担任,掌皇后中宫黄门冗从。给事中宫侍郎六人,比尚书郎,宦者担任;给事黄门四人,比黄门侍郎;给事羽林郎一人,比
官名。① 战国置,木工的官长。② “将作大匠”的省称。《晋书·齐王冏传》: “使大匠营制,与西宫等。”《王彬传》: “苏峻平后,改筑新宫,彬为大匠。③ “将作监”的别称。洪迈《容斋随笔 ·四笔》卷一五
指官吏致仕、退休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 “及卫将军张安世,宜赐几杖归休,时存问召见。”又,大臣例日归私宅休息亦称归休。
参见“判录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