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出身

出身

官制用语。①指出任做官。旧以当官为委身事君,故以出身代指做官。《三国志·杜畿传》注引荀绰《兖州记》:“(杜柯)时幼小,不能让。及长悔恨,遂幅巾而居,后虽出身,未尝释。”《魏书·房亮传》:“时边州刺史例得一子出身,亮不言其子而启弟子超为奉朝请。”②指官员获得官职前的身份以及入仕的途径或资格。唐朝科举考试中的常举,分为进士、明经、明法等诸科,凡考中各科的人即获得出身,也就是获得了做官的资格,但须再经吏部考试方可授官。制举应考者,成绩列上等即可授官,其次亦给与出身。宋朝科举取士之制分五等,一、二等曰及第,三等曰出身,四、五等曰同出身。各科举人殿试合格,由朝廷赐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,即成为“有出身人”。其他诸科举人和太学上舍生合格者,赐本科和上舍出身或同出身。凡文才出众,不经殿试,亦可赐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。“有出身人”在注官和升转时,比“无出身人”(主要为荫补入仕者)受优待。明、清殿试中式者分三甲,称进士及第、进士出身、同进士出身,统称进士出身。另乡试中式后即选入为官者称举人出身。清制: 官员出身分为: 进士、举人、贡生、监生、荫生、生员、官学生、吏等。无出身者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称“闲散”,汉称“俊秀”。凡经科举中式及由贡生、荫生入仕者均称正途,以其他身份或经捐纳、议叙获官者均称异途,亦曰杂途。异途出身者经保举,亦同正途,但不得考选科、道官。非科甲正途,不得为翰、詹及吏、礼二部官,然旗员不拘此例。


1、做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恕传》:“恕奏议论驳皆可观,掇其切世大事著于篇。”注:“荀绰《兗州记》曰:时幼小,不能让,及长悔恨……后虽出身,未掌释也。”

2、做官前的学历和资格。《唐律疏义·名例·除免官当叙法》:“出身,谓藉荫及秀才、明经之类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千石

    官秩等级。西汉置,新莽时改为下大夫。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置。西汉丞相长史、御史中丞及其他中央机构的副职,皆秩千石。大县县令也有秩千石者。东汉略同,月俸八十斛。晋朝凡尚书令、尚书仆射、公府长史、司马,秩

  • 宫门监

    官名。即太子宫门监。官名。隋置,见“宫门局”。

  • 太子家令

    东宫属官。秦、西汉隶太子詹事。西汉管理太子汤沐邑,掌东宫刑狱、饮食、仓库,职比廷尉、司农、少府。秩千石(一说八百石)。新莽改名中更。东汉复故,改隶太子少傅,不掌刑狱。领太子仓令、食官令。与太子率更令、

  • 皇后祗应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属著帐郎君院,掌皇后帐侍应之事。由著帐户充其杂役。皇后祗应机构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
  • 廷尉丞

    官名 。西晋始置,东晋、南朝、北魏沿置。属廷尉。参议刑狱,分任审判事务,地位低于正、监、平三官。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、陈八品;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七品。北齐改置“大

  • 前校令

    官名。西汉属将作大匠,与后、左、右、中并为五校。有丞,主领工徒掌修作事。成帝阳朔二年 (前22) 省。官名,西汉置。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(工程兵)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,每校置令丞各一人,掌帅工徒修建宫

  • 百吏

    群吏,百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、百吏。”1、泛指胥吏(小官)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:“俊乂在官,百吏肃谨。”2、泛指百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、百吏、庶民。”

  • 大行台度支尚书

    官名。西魏置。《周书·苏绰传》:“(大统)十年(544),授大行台度支尚书,领著作,兼司农卿。”因当时大行台长官宇文泰是西魏的实际统治者,故本官职权不限于大行台内,实际管理西魏全国的财政收支、帐簿、仓

  • 屯田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屯田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太官署

    官署名。北齐光禄寺置,掌百官食膳事,有令、丞。隋、唐光禄寺沿置,隋朝有令三员、丞八员,又有监膳十二员、唐朝有令二员、丞四员,掌供百官膳食,又有监膳十员、监膳史十五员、供膳二千四百员等。明洪武八年(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