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官之执照。清制,凡由捐纳而得官位者,由吏部发一执照,以为凭证。亦称“部照”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县级行政机构佐官,掌一县军事,逐捕盗贼。秦汉沿置,大县设左、右尉,小县多为一人,都城所在县或设多人。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由中央任命。自有治所主要属吏有尉史、尉从佐。三国魏同。晋以后,京师畿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缮写诏旨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清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援明司牧局大使之例置司牲司,属光禄寺。置官有大使一人。十五年(公元1658年)裁撤。参见“司牧局大使”。
1、地方方面长官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许靖传》:“又张子云昔在京师,志匡王室,今虽临荒域,不得参与本朝,亦国家之藩镇,足下之外援也。”注:“子云名津,南阳人,为交州刺史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凯传·上疏》:
官名。北齐置,掌禁卫,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从七品。隋属太子左、右卫,员十人,品同北齐。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坊率的属官。隋沿置,属左右卫率府,员额各十人。参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、“左卫率府”。
① 泛指官信。《太平御览·文部·启》: “服虔《通俗文》曰: ‘官信曰启’。”②专指密奏。《晋书·山涛传》: “涛再居选职有十余年,每一官缺,辄启拟数人,诏旨有所向,然后显奏,以帝意所欲为先”,“涛所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斋帅置,太子典设局长官,置四员,从六品下,掌东宫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、铺设。辽朝左春坊典设局置。官名。唐与辽置,见“典设局”。
官文书名。北宋前期,宰执、亲王有所陈请,例颁手诏答复,由翰林学士撰写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赐文臣太中大夫、武臣观察使以上,用手诏及批答。徽宗时又有御笔手诏,由皇帝亲笔撰书付外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。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。官署名。明置,掌税收、税契。在府称司,在县称局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税课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