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袭
清朝封爵制度之一。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。清制,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,准予分袭。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,不准分袭。
清朝封爵制度之一。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。清制,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,准予分袭。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,不准分袭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运曹,设运曹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典宫省之事,掌宿卫禁兵。孙休永安元年 (258),以武卫将军孙恩为御史大夫、卫将军、中军督。后孙休以亲信左将军张布任之,权势极重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宫省事,领宿卫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中,游肇自通直散骑侍郎,秘阁令迁此。太和十七年定为从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使职名。唐德宗建中元年(780) 以睦王李述为奉迎使、工部尚书乔琳为副使,分道访求太后。宋朝亦置,钦宗靖康元年 (1126) 以赵野为道君皇帝行宫奉迎使,迎奉道君皇帝。
官名。三国魏尚书诸曹置为属吏,掌庶务,七品; 殿中监亦置,九品。晋朝黄沙御史置,七品。南朝宋、南齐有外监典事。《宋书·恩幸·阮细夫传》:“佃夫以告外监典事东阳朱幼”。《南齐书·高帝纪下》:“有司奏遣外
见“道录院”。
官名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收纳郊野的锄粟屋粟闲粟,贮藏以备用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旅师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徙八十人”,”掌聚野之锄粟、屋粟、闲粟而用之。以质剂致民
官名。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,“主法制”。见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。
交通部直属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二月一日公布的《电政管理局职掌暂行章程》规定,分全国为十三个管理区,各设电政管理局,以监督一人为主官,下设文牍员、主计员、巡线总管、核算生、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有丞。隶少府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