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科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属官。协掌科事。明洪武六年(1373)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八人,秩正九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从七品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裁二人。又,南京刑科亦设一人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,汉二人。康熙四年(1665)改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为从七品,雍正七年(1729)升为正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属官。协掌科事。明洪武六年(1373)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八人,秩正九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从七品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裁二人。又,南京刑科亦设一人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,汉二人。康熙四年(1665)改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为从七品,雍正七年(1729)升为正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一班,与电威将军同班;普通六年(525)定制后班阶稍降,列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
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三十八》记宝应元年(公元762年)代宗即位后遣刘清潭使回纥修旧好,且征兵讨史朝义。
万家之侯即万户侯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夫千乘之王,万家之侯,百室之君,尚犹患贫,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!”
官名。尚书省骑兵曹长官通称,亦称骑兵郎中。三国魏明帝青龙二年(234)采纳尚书陈矫建议始置,六品。管理骑兵事务,属五兵尚书。西晋沿置,六品。东晋省。南朝宋或置或省,明帝以后至南齐皆不置。梁复置于尚书省
官名。元置,掌教儒学生员。秩九品,诸路各设一人。其下有学正、学录各一人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左屯卫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掌宫禁宿卫,大朝会则被黑甲铠、弓箭刀楯旗等,为左厢队,次左武卫之下。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东面助铺,领翊府及
官名。唐置左右神策军,大将军各一人,正二品;统军各二人,正三品;将军各四人,从三品。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守庙司次官,佐守庙中大夫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,其下设小守庙上士、小守庙下士。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守庙司长官,称守庙下
官名。(1)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其主管官若身份特高,称为督办。(2) 北洋政府设置,一为省军政长官,即“军务善后督办”或“督办军务善后”的简称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陆续由督军改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禁游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