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礼部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或二人,以两制及带职朝官充任,主管礼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礼部尚书为礼部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或二人,以两制及带职朝官充任,主管礼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礼部尚书为礼部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征收灰炭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掌炭,下士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灰物炭物之征令,以时入之,以权量受之,以共邦之用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征收灰炭之物。《周礼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孙小)转西台中散,每从征伐,屡有战功,多获赏赐。”为任职于中书省的中散官。五品中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与倒塌岭节度使司分领倒塌岭路兵马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掌理本路人匠诉讼,隶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,受詹事院札。置提领、同提领各一员。
官名。即劝农掾史。汉朝郡县所属职吏。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汉朝郡县各署掾史,县府五官为廷掾,监乡五部,春夏为劝农掾,秋冬为制度掾。官名,即廷掾,汉置,为县令的佐吏,掌劝农民种地养蚕,督课农事。《后汉书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屯田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善扑营长官。无定员。于都统、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、副都统内特简。总掌善扑营之事。
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《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》,其中规定,乡指人口不满五万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城镇同为乡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洋政府沿置,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
官名。北齐置,为国子寺的长官,隋以后改为国子监祭酒。参见“国子寺”。
爵级名称。太平天国前期以东王、西王为一等王;后期有总理朝政的干王洪仁玕为一等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