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宰相
1、宰相之副。
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
1、宰相之副。
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
官制术语。①魏晋南北朝时期寒士、寒人出任之官职,一般品阶较低,而且政事较为烦碎,如南朝梁时流外七班中的诸王国低级属官、台省令史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》上。②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士族所任的流内官中,亦有清浊程
官名。又称“寺人”或“内竖”。周朝置。未成年的近侍小臣,掌内外之令的传达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文公之出也,竖头须,守藏者,不从。”韦昭注:“竖,文公内竖里凫须,公出不从,窍藏以逃,尽用以求纳公。”《周
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冯岑贾列传》:“乃拜寇恂为河内太守,异为孟津将军。”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催长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即“荆湖等路行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金制于盂津渡置讥察、副讥察各一人,秩正八品与正九品,掌讥察奸伪。南迁后置讥察使,秩从七品;副使,秩正八品。陕西置于秦州,河南置于唐、邓、息、寿、泗五州。又置提举讥察使与副使,秩正五品与从五品;沿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武类科目。开元二十三年(公元735年)诏举,张重光等三人及第。
官名。掌东宫宿卫。西晋设,六品。南齐、北魏亦置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东宫武官名。南齐置,见“太子虎贲督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文宗天历二年(1329),建龙翔、万寿两寺于建康(今江苏南京),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,秩正四品,隶隆祥总管府。三年,改为集庆万寿营缮都司,仍正四品,掌营造出纳钱粮事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度支左侍郎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部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