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副留守

副留守

官名。唐朝始置。太宗出征置京城留守,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师,即置,而以右金吾大将军为之副。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 太原府亦置,以少尹为之。辽、金诸京留守司置,位次于留守、同知留守事。例带本府少尹兼左路兵马副都总管,从四品。南宋于开封、大名府置,以掌兵官充任。元朝亦置,同于辽、金之制。明洪武十四年(1371)于中都留守司置,一人,正三品,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。嘉靖(1522—1566) 中置兴都留守司,亦置如中都之制。


皇帝不在京都,置留守,以副留守协助掌理京都政事。唐太宗征高丽,以房玄龄为京都留守,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。其后,京都、西都、北都分置。玄宗开元元年 (713) 改长史为尹,又置少尹,皆以少尹为副留守。南宋初以掌兵官为副留守。辽朝南面官五京留守司皆置,位留守下、知留守事上。金朝诸京各置一人,从四品下,位同知留守事下,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。元朝大都、上都等留守司均置二人,正四品,位同知下。明朝洪武十四年(1381)始置于中都留守司,左右各一人,后改一人,不分左右,正三品,职略同于各卫指挥使,协正留守同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。嘉靖十八年(1539)兴都亦置,与中都同。掌兴都及显陵守护之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鸿胪寺少卿

    见“鸿胪少卿”。官名,为鸿胪寺卿之贰,即副卿、副长官。详见“鸿胪寺”条。

  • 舟楫署令

    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 (632) 始置,员一人,正八品下,为舟楫署长官,掌舟楫、漕运之事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罢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
  • 东织

    官署名,秦汉置,掌织文绣,属少府。汉初置东织、西织,成帝河平元年省东织,更名西织曰织室。其官有令、丞。后省令,仅置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总领事

    官名。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秩四品,奏补。掌总领事馆事务,保护华侨。辖二等、三等书记官各一人,二等通译官一人。外交官名。清置,为领事中最高级。清末外务部属官有总领事十三人,从四

  • 押宿官

    官名。元置,属司天监,员额二人。

  • 随军干办官

    幕职名。宋置,为招讨使所属,以备差遣,处理衙署内或军中各种事务。

  • 门下省录事

    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门下省置,员三人。哲宗时增为四人。南宋时,定为正八品。分掌门下省诸房公事。

  • 调查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于修订法律馆置调查长,每省区员额一人,负责省区内调查事宜。

  • 太医局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置,仁宗庆历四年(1044)令隶太常寺。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提举一人、判局二人,不再隶太常寺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隶太常寺、礼部,设令、正、丞,掌治疗太学、律学、武学生

  • 多田亚

    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。主田猎及戍卫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三二九九二片 (反面):“以多田亚戍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