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监督
见“监督”。
见“监督”。
清朝布政使之别称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十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。位长官之下,协掌司事。多以土人为之。明、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。位次长官司长官,从七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
官名。汉代置符节令,属少府,三国魏始为符节台的主官,有丞。晋太始中废。北魏复置,属御史台。详见“符节台”。
官署名。隋置,分左右,掌领外军宿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左右武卫府》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政区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国民党政府建立后,以南京为首都,废道制,地方政区改为省县二级制。次年六月,改直隶省为河北省,京兆地方划归河北省,又改奉天省为辽宁省。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九月
官名。清初内工部之主官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。掌理宫庭缮修工程之事。所属有左、右协理各一人。后省。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掌管居于东北地区的鲜卑族事务。石越以平州刺史领此,镇龙城(今辽宁朝阳)。见《晋书·苻坚载记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