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长官
官名。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,长官司之副,一人,从七品,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,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,长官司之副,一人,从七品,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,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,特简。兼会办,佐总理王大臣、会办大臣、尚书办理外交事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外务部副大臣。官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月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成立时设置,为行政院所属各部之一,掌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全国国有铁道、国道及监督省有铁道。部内分设总务、业务、财务、工务四司。设部长一人,综理本部事
官名。西汉设置,属光禄勋。皇帝车驾的华盖本在车上,若因风而解下,由羽林郎奉持,称为奉盖羽林郎。
1、官署,官员的办公处。如东汉的黄门署、画室署、玉堂署、丙署、中宫署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、百官四·太仆》。2、摄官,即代理、暂任某官;或征辟授官。如署、署理、兼署等。《后汉书·范滂传》:“太守
官名合称。散官是与职事官相对说的,职事官有具体的职事,而散官则无任何职事;职事官的官名表示其所掌之职事,而散官之名,仅表示其官阶的高低。散官之制始于汉朝,其称始于隋朝。散官又分文散官和武散官,其级别的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大通三年 (529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陈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它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九班。
官名。南朝齐武帝永明三年 (485)置,隶益州,主益州少数民族事务。与镇蛮、护西戎、护羌校尉合称四校尉。亦授予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。官名。南齐永明三年(公元485年)置,隶益州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四年 (1071),于京城建中太一宫,以前任宰执提举。哲宗元祐六年(1091),改置中太一宫使,为祠禄之官。
官名。辽穆宗时,以耶律速撒任霸、济、祥、顺、圣五州都总管。
县门下吏名。北齐置于京县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,即汉代县门下游徼之职。参见“县门下游徼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