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,相对低爵而言。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,其地位与县令、丞相等。入汉因之,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,七大夫(即公大夫)、公乘以上皆为高爵,得食邑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置。初为二人,由王公大臣内特简。宣统元年(1909)后仅一人。三年正式定为一人。掌总理全院事务,主持资政院会议,充任议长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资政院的长官。见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中尉改名,秩中二千石。职掌京师治安,督捕盗贼,负责宫廷之外、京城之内的警卫,戒备非常水火之事,管理中央武库,皇帝出行则掌护卫及仪仗队。属官有丞、侯、司马、千人及
见“都史”。
隋朝宰相职衔名义。《隋书·苏威传》:威“复为纳言,与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、黄门侍郎裴矩、御史大夫裴蕴、内史侍郎虞世基参掌朝政,时人称为‘五贵’。”官名。隋代以中书、门下、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,又以他官参与
官名,西汉时西域精绝国置,为精绝国高级军官,掌国家军事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精绝国》:“精绝都尉、左右将、译长各一人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,分为满票签处、汉票签处。详“满票签处”、“汉票签处”。
官名。即太医丞。即“太医丞”,详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时建置,负责值宿保卫宫禁。属于左右阿速卫亲军,设置达鲁花赤、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、佥事、经历、镇抚、把门千户、百户、门尉等。附属于枢密院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》。
官署名。北魏初尚书省唯置南、北部曹,太武帝时经营西方,灭大夏、北凉,战事频繁,故增置此曹,主管西部州郡,并负责战事所需之事务。以西部尚书为长官,西部长为次官。平定西方后不久即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