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治中”。官名。简称治中,掌文书案卷等,东汉至隋多沿置。详“治中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,员六人,掌药的配制、收藏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太医令药丞、方丞一人,属少府。”北周天官府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八月公布的《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》,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,各区设置警察署,以署长为主官,下
即“上京皇城使”。
官名。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无定员定职,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。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。秩正六品,左右各一人。
官名。匈奴及西域乌孙国置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、《匈奴传》官名,汉时匈奴和乌孙国都置,掌军事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置左右贤王,左右谷蠡、左右大将、左右大都尉、左右大当户、左右骨都侯。”《汉书·西域传下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置,隶少府监,掌纂绣,供应乘舆服御及宾客、祭祀之用。官署名。宋崇宁三年置,掌编绣,以供乘舆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。属少府监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少府监》。
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合称。见“机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