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捐指省
见“指省”。
见“指省”。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在左平章政事下。
官名。唐代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诏除,而非正式加官。参看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八》。宋也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三省、六部合称。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外馆之主官。管理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。设一人,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官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隶理藩部。
官名。明朝太仆寺所辖各群群官。洪武四年(1371)曾于群牧监下置,后改置太仆寺,乃置,未入流。二十二年,改置为群长。
清末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而制定的议员选举制度。其时议员选举分为两种:一是资政院议员选举,二是各省咨议局议员选举。资政院议员定额为二百人,由下列人员年满三十岁以上者选充:一、宗室王公世爵;二、满汉
官名。殷朝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二七九三九片: “庚申贞,其令亚走马。”
官名,汉置,为郡太守的佐吏,掌监督诸县,因其分为五部,故又称五部督邮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后为郡督邮,送囚至司命府,囚有重罪,援哀而纵之,遂亡命北地。”《后汉书·钟离意传》:
官署名。即光禄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光禄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光禄寺为司宰寺,卿与少卿改称司宰寺正卿与司宰寺大夫,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下品官,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上柱国。下有长艳、闻正、缘集、福合、德称,智观、养孝、利式、才盛、意教、复全等十一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