务司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改庶政司置,属外交部,其职掌为:一、政治交涉;二、地土国界交涉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五、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、刑事法律问题;六、外人传教交涉;七、本国人出籍和外国人入籍。司的主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。国民党政府时废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改庶政司置,属外交部,其职掌为:一、政治交涉;二、地土国界交涉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五、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、刑事法律问题;六、外人传教交涉;七、本国人出籍和外国人入籍。司的主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。国民党政府时废。
官名。宋朝置,以内侍充任,掌宫内符玺,从七品。官名。见“符宝郎”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冢宰属官。下大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后宫内政令,凡祭祀、宾客、丧事等王后宫内事务,赞王后行礼事。管理宫内货贿,以供王后及六宫财用。② 女官。宋朝尚书内省属官。徽宗政和三年(11
宦官名。北齐置,中山宫署次官。
即“都督中外诸军事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在主帅军中督兵之官。《晋书·王恭传》:“遣(刘)牢之率帐下督颜延先据竹里。”官名,三国魏钟会置,掌帐下军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钟会传》:“会帐下督丘建本属胡烈。”
官名,西汉哀帝时置,掌太后车马。秩中二千石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:“后又更号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,称永信宫……各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”参看“永信少府”条。
官署名,也写作黄阁,汉朝三公丞相官署皆称黄閤,因其厅门为黄色,故有此称。汉代卫宏《旧汉仪》(上):“丞相……所事阁曰黄阁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黄閤主簿录省众事。”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从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宫女职。《魏故宫御作女尚书冯女郎之志》:“十五蒙授宫内御作女尚书,干涉王务,贞廉两存,称莅女功,名烈俱备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二)参见“女尚书”。
官名。东宫三师之一。位居太子太师、太傅下。其设置、职掌、品秩同“太子太师”。官名。为照管太子身体、负责太子体育的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二·太子六傅》说:“太子师保二傅,殷周已有。”后来西晋曾设此官,东晋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