勋侍
官名。即勋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,隶鹰扬府,唐朝复名勋卫。
官名。即勋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,隶鹰扬府,唐朝复名勋卫。
辽朝职官类别。与北面官相对而言,以管理汉人为主,也为招徕中原士人,即所谓“以汉制待汉人”。设立汉官,始于太祖时。辽之南面官,大多先设官,后置官署,太祖时有总知汉儿司事、政事令、尚书、仆射等官,世宗时,
元朝官署名。掌漠北军民政务,治司和林(今蒙古国后杭爱省厄尔得尼召北)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改为和林等处行中书省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员二人,五品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保举官吏制度。指因过犯免官后,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。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。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官员因坐事斥免,因急才而荐擢者,称为起废。
官职制度。北魏末实行,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,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,但因政局的变动,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。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,武帝保定三年(563),令世袭州、郡、县者改为五等爵,世袭州刺史
见“议曹从事”。官名,即“议曹从事,”详此条。
汉书中称汉高祖刘邦他父亲为太公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上归栎阳,五日一朝太公。”
任免官吏。《汉书·田蚡传》:“君除吏尽未,吾亦欲除吏。”颜师古注:“凡言除者,除去故官就新官。”官制用语,即任免官吏。《汉书·田蚡传》:“上乃曰:君除吏尽未?吾亦欲除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凡言除者,除去
武官名。北魏军镇的副长官称都副长,北周则称副镇将,任此职者见王仲荦《北周六典》所引《法苑珠林》卷二十一:“建德三年(公元574年),太原公王秉为襄州刺史,副镇将上开府长孙哲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打更巡夜的小吏。一说守囚之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可 (何)谓署人、更人?耤(藉)牢有六署,囚道一署旞,所道旞者命曰署人,其他皆为更人。或曰守囚即更人殹(也),原者署人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