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外都水丞司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置,设北外都水丞为长官。徽宗宣和三年 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 复置于东京 (今河南开封),十年,罢归工部。
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都水外监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置,设北外都水丞为长官。徽宗宣和三年 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 复置于东京 (今河南开封),十年,罢归工部。
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都水外监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水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隶大长秋。光禄卿下别有暴室令。官署名。梁置,属长秋寺。其职掌见“暴室丞”。
为中宫宦者的省称,掌侍奉皇帝和皇后,有的有专职,有的随事差遣。东汉省詹事,皇后法驾出,则中谒者、中宦者兼詹事奉引,事讫则罢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隋朝诸卫所统亲、勋、翊卫府及东宫领兵军府所统军坊长官,置一人,检察户口、劝课农桑,以本军坊五品勋官为之; 后因军人在城坊分散居住日益普遍,府兵长期集中居住之军坊不复存在,坊主亦不复存在。官名。掌
官名,大厩的别称,汉置,掌养御马。《资治通鉴·汉惠帝三年》:“都厩灾。”注:“都厩,大厩也,属太仆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:“太仆,秦官,掌舆马,有两丞。属官有大厩、未央、家马三令,各五丞一尉
官名。宋太宗雍熙二年(985)置,淳化四年(993) 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皇帝身边的亲信侍臣,掌禁中事务, 权力很大, 故北魏后期的权臣如元乂、尔朱荣等都兼任此职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载。北齐为门下省领左右局长官,员二人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抚西、抚南、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,地位相当于征东将军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冢宰属吏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“命宰人出礼书。”杜预注: “宰人,冢宰之属。”《国语·晋语九》: “及臣之长也, 端委带以随宰人。”韦昭注: “宰,宰官
官名,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掾,陈沿置。北魏、北齐与隋诸王府亦置之。唐亲王府置掾一人,秩正六品上,掌通判功曹、仓曹、户曹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