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部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官名。见“诸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①文思院使简称。五代后梁置,太祖开平元年 (907) 改为乾文院使。②宋朝武阶官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
任官制度。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,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。
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六人,为武备寺的副长官。
北宋官库名。掌收受明、越、饶、定、青州等地瓷器、漆器以供支用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及内侍为监官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并入杂物库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收受明、越、饶、定、青州等地白瓷器及漆器以
妃嫔号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:“世宗闻之,乃召 (胡氏) 入掖庭为承华世妇。”参见“世妇”。
肃政廉访使的简称。官名。宋设此官,宋徽宗政和六年七月改走马承受为廉访使。诸路各一员,无事每年一入奏,有边警则及时上报。宋钦宗靖康初罢之,复称走马承受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走马承受》。
官名。金朝在各总管府节镇兵马司置都指挥使一员,正五品,掌巡捕盗贼,提控禁夜,纠察诸博徒及屠宰牛马者,总判司事。其佐官有副都指挥使二员,为司之副长官,正六品,通判司事,分管内外,巡捕盗贼。指挥使一员,从
小臣。《后汉书·孔融传》:“每有一竖臣,辄云图之,若形之四方,非所以杜塞邪萌。愚谓虽有重戾,必宜隐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