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详刑、详谳、宣黄、分簿、奏表五案,掌奏劾命官、将校及大辟囚以下以疑请谳之事。
明制,官员考满后升任,称为升迁。
官名。见“司宗寺”。
知州与通判合称。
监狱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设于北京及各地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三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陆军监狱官制》和《陆军监狱官任用条例》的规定,属于中央的监狱由陆军总长管辖,属于地方的监狱,由所属长官管辖。陆军
官名。隋文帝置主爵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主爵员外郎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金、元皆置,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六阶。金正二品下。元正一品,宣授。
官名,汉置,属京兆尹,佐厨令掌厨食事务。参看“厨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即工部屯田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屯田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