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。与协巡营于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十月由巡警部奏请同时设立。专掌探访侦缉之事。对于行踪诡秘、潜谋不轨、来历不明、形迹可疑者,进行探查,与巡兵相互为用,以收联络、策应之效。以监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(1350) 十月,掌境内防御、捕盗等职。简称徐州兵马司。置都指挥、指挥各二员,副指挥四员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郎中”。
以丞相为首的正规机构的官员称外朝官,皇帝的近臣如侍中、常侍、给事中等为内朝官,又称中朝官。此称自汉武帝始。官类名。汉代朝官从武帝以后分为中朝官与外朝官。由丞相领导的正规机构各官称为外朝官。至东汉,虽有
官署名。宋朝置,职掌同牛羊司。参见“牛羊司”。官署名。属光禄寺,见“牛羊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圆明园之主管官。掌圆明园岁修工程、陈设器皿及属官迁除奖罚诸事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无定员,由皇帝特简。
唐宋时期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泛称。唐在各地以旧有部族为基础,设置府州八百多个,大的为都督府,小的为州,以本族首领为都督、刺史,并得世袭。羁縻府州的机构大致有三种情况:一是保留原有的统治机构
杂任职名。隋太医署有主药二人,唐于殿中省尚药局置十二人,太常寺太医署置八人,宗正寺陵台置四人,掌药物的刮削筛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见“兽医博士”。
见“大永福寺都总管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