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同守备
官名。通常省称协守。明朝军中总兵官、副总兵官及参将、游击将军、守备等军职,凡与主将同守一城者,则为协守。有协守副总兵官、协守参将等名目。
官名。通常省称协守。明朝军中总兵官、副总兵官及参将、游击将军、守备等军职,凡与主将同守一城者,则为协守。有协守副总兵官、协守参将等名目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,为亭部吏卒,掌追捕盗贼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求盗勿令送逆为它,令送逆为它事者,赀二甲。”秦统一后及汉朝沿之。亭卒名,汉置,掌逐捕盗贼。秦时十里一亭,亭有长,下有亭卒二人
官名,张作霖在第一次直奉战争失败后,被免去东三省巡阅使职务,退出关外后,实际上仍控制着东三省的军政大权,于同年十月十六日自称“东三省保安司令”,以孙烈臣为副司令,驻长春,声称遵守“旧约法”,实行军民分
官名。北魏置。亦称行台吏部郎。《周书·辛庆之传》“及贺拔岳为行台,复启庆之为行台吏部郎中、开府掾。”
即“推直官”。
官名合称。“师”是官名。春秋时宋国有父师、少师,掌赞导。《尚书·微子》“父师少师”注:“告二师而去纣。”也指左师和右师。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:“二师令四乡正敬享。”注:“二师,左右师也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吏治类科目。神龙二年(公元706年)诏举,张大求等九人及第。
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学官长一人,唐沿置于亲王府,掌教内人。
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。凡京朝官、选人等愿考刑法者,由两制,刑部、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,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,试断案、刑名、《刑统》大义等各若干道,称刑法试。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、刑部法
即“直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清末及北洋政府置,属修订法律馆,地位在总纂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