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理
官名。清朝京师僧道官之副职。道光二十四年(1844)设,京师僧官分设各城者八,道官分设各城者六,皆各置协理一人,由僧录司、道录司给札。
官名。清代内阁置总理大臣、协理大臣各一人。协理大臣简称协理,佐总理掌参画机要,缔纶时务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内阁》。
官名。清朝京师僧道官之副职。道光二十四年(1844)设,京师僧官分设各城者八,道官分设各城者六,皆各置协理一人,由僧录司、道录司给札。
官名。清代内阁置总理大臣、协理大臣各一人。协理大臣简称协理,佐总理掌参画机要,缔纶时务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内阁》。
官名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中于京军三大营中五军营置。共六人,中军置大营、中营各一人。左,右掖,左、右哨各置一人,以勋臣充任。京营围子手营、幼官舍人营等亦置,各一人。景泰元年(1450)改三大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。乾隆十七年 (1752) 置,设值年河道沟渠大臣四人管理。掌京师五城河道沟渠之事,春秋勘察,分别疏濬。先是,顺治元年 (1644) 由街道厅管理京师内外沟渠。雍正四年 (1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工部置,掌营缮、制作之事。由工部郎官参领。
官署名。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。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,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并在各省县设高等、地方、初级各审判庭。民国因之,国民政府改为法院。
春秋时期一个有土有民的村社单位。它是一个将户口、土地等登记成册上交于国家的农村公社,国君常用来赏赐臣下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记齐桓公见管仲“……与之书社三百。”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记“楚昭王将以书社地七百里
官名。清朝管理盐务之官员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始设。后定员额,山西、河东、两淮、淮南、淮北各一人。正五品。掌掣盐政令。官名,清设此官,属两淮盐政,专掌抽查检验盐斤之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。
指置节度使之州、道。唐初,仅置于边地,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凡八节度使:碛西、河西、陇右、朔方、河东、幽州、剑南、岭南; 其后更增加兼改名号,大者连州数十,小者犹兼三四,父死子继,世称藩镇。五代
军官名,汉置,掌幡旗的军校。幡,一种窄长的竖旗,垂直悬挂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(元延二年)冬,行幸长杨宫,从胡客大校猎。”注:“如淳曰:合军聚众,有幡校击鼓也。”
明清时南省人应北闱试(即顺天乡试),中第二名者特称之为南元。因顺天乡试例以直隶本籍人为第一名,若南省人的等第实际上居最前列,也只能是第二名。因此第二名也称为元。
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官,以授正四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七阶,秩正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