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北宅教授
官名。宋至道元年(公元995年)太宗为皇侄等置教授。咸平初,命诸王府记室、翊善待讲分兼南、北宅教授。南宅即南宫,为太祖、大宗诸王之子孙所居,称为睦亲宅;北宅即北宫,为其他诸王子孙所居。大中祥符二年(公元1009年)又置侍教,以教皇侄皇孙;其后南北宅并置伴读。崇宁五年(公元1106年)改教授为某王宫宗子博士,位在国子博士之上。靖康之乱,宗学遂废。南宗绍兴四年(公元1134年)复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二人,嘉定九年(公元1216年)改隶宗正寺。旋有旨复存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人。
官名。宋至道元年(公元995年)太宗为皇侄等置教授。咸平初,命诸王府记室、翊善待讲分兼南、北宅教授。南宅即南宫,为太祖、大宗诸王之子孙所居,称为睦亲宅;北宅即北宫,为其他诸王子孙所居。大中祥符二年(公元1009年)又置侍教,以教皇侄皇孙;其后南北宅并置伴读。崇宁五年(公元1106年)改教授为某王宫宗子博士,位在国子博士之上。靖康之乱,宗学遂废。南宗绍兴四年(公元1134年)复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二人,嘉定九年(公元1216年)改隶宗正寺。旋有旨复存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人。
官名。即内仆令。
官名。唐朝太子詹事府属官,置二员,正七品上,掌纠劾宫僚及率府之兵; 太子监国,一人与司仪郎、舍人分日受理启状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寤氏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寤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寤氏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为少府监织染署长官。唐初为织染方令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,为织染令,置一员,正八品上,掌供皇帝、太子、群臣冠冕等,辨其制度而供其职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
官名。汉武帝时改甘泉居室为昆台,详见“甘泉居室令丞”。
官名,为东园主章令之副,佐令掌大材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,参看《东园主章令》条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委署领催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苏州织造官员,由司员内奏简。
官名。参见 “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掌酿酒及酒糟制物。设提督太监一员,佥书无定员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,并糟瓜茄。设提督太监一人,佥书数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