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狱(监)
监狱名。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,县设有狱,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。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,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。明改狱为监,县狱改为县监,清制同。明清之制,县监由知县兼管,通常由典史等吏员经管。清末改设管狱官。民国时期凡未设新监的县,由管狱员管理县监。
监狱名。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,县设有狱,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。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,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。明改狱为监,县狱改为县监,清制同。明清之制,县监由知县兼管,通常由典史等吏员经管。清末改设管狱官。民国时期凡未设新监的县,由管狱员管理县监。
清朝户部所辖银库、缎疋库、颜料库之合称。
官署名。或称交涉局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与外国领事交涉事件。
宋朝三司别称。宋朝掌管国家财政的官署。《宋史·职官二·三司使》:“国初沿五代之制,置使以总国计,应四方贡赋之入,朝廷不预,一归三司。通管盐铁、度支、户部,号曰计省,位亚执政,目为计相。”
官名。始自西汉武帝,置于边郡,主屯田积谷,受大司农及郡太守双重节制。东汉沿置。官名,西汉置,东汉沿置,掌屯田殖谷。汉武帝时,为发展与少数民族游牧地区接近地带的农业生产,置农都尉,掌屯田殖谷。《汉书·百
地位卑微之官员。特用于官员谦称。
侍从武官名。初指定员以外添授的司马督,后成为正式官称,亦有员额。南朝梁隶左、右卫将军及太子左、右卫率,流外四班。陈沿置。北魏从九品下。北齐员一百人,隶左、右卫府,从九品。多以寒门之人为之。隋初沿北齐置
东宫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掌东宫护卫,见《南史·昭明太子传》。
官名,秦称奉常,汉改称泰常。泰常即太常,掌宗庙礼仪。《汉书·吴王濞传》:“以盎为泰常,奉宗庙,使吴王。”
官名。汉武帝太初中更名家马为挏马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引应劭说:“主乳马取其汁挏治之,味酢可饮。”即把原供天子私用的家马厩改成了专养乳马的挏马厩,设令及丞。东汉省。
官名。守门小吏。多以受刑者为之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季孙之母死,哀公吊焉。曾子与子贡吊焉。阍人为君在,弗内也。”郑玄注:“阍人,守门者。”《周礼·天官》有阍人,掌晨昏启闭宫门,每门四人。后世通称守门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