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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军

官名。亦作“参军事”。东汉末车骑将军幕府置为僚属,掌参谋军务。曹操为丞相时,总揽军政,其僚属常有参丞相军事之名,职任颇重。西晋公以上领兵持节都督者,置参军六人,协助治理府事。东晋公府等所设僚属诸曹置,为诸曹长官,其人数依曹而异,不开府将军出征时亦置。南北朝王、公、将军府、都水台以及诸州多置为僚属,品级自六品至九品不等。皆由朝廷除授,晋末始有府主板除参军。隋朝州及亲王、嗣王、郡王、上柱国、柱国、上大将军、大将军、上开府仪同三司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上仪同三司、仪同三司等府或置参军事、行参军或诸曹置参军事、行参军,炀帝改行参军为行书佐。唐朝诸州府置,员额品秩随所隶官署而异,少则二、三人,多则五、六人,八至九品,无固定职掌,供派遣出使,士人初仕者或居此职。亦有行参军。又,诸州、府、镇、王府,诸卫、太子诸率各曹、司亦置。宋朝州府亦置,有录事参军、户曹参军、司法参军、司理参军等名目,分理诸曹事务。明建国前,曾于大都督府设。洪武三年(1370),各王府所属参军府置,员各一人,正五品,旋改从五品,九年,改为长史。


官名,“参军事”的省称,为王府、公府、军府、州府的佐吏。东汉将军等统兵出征时,则置参军事,掌佐主帅参谋军事。三国魏置正参军、行参军。西晋诸军府置为属官。晋朝以后的南北朝,凡亲王府、将军府、都督府都设参军,才成为正式官名;有的只称参军,有的加职务名称,如负责谋划的称咨议参军,负责文翰的称记室参军等。隋唐沿袭南北朝时的官制、内府、外府都设录事参军等;刺史僚属多以参军事为名,简称参军;州郡组织除长史、别驾、司马等为刺史的佐官以外,以录事参军为僚属的长官,总理内部一切事务,其下有录事一人;除此之外,分曹办事的有司功参军、司户参军、司田参军、司兵参军、司法参军、司士参军,其下还有不分曹的参军;参军的品级为从七品至从九品不等。宋元不设此官。明清两朝称经历为参军。民国前期将军府设参军,地位在将军之下;民国后期国民政府设参军处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·护军将军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》、《通典·职官二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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