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弩啬夫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射弩兵之官长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赀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赀二甲,免,啬夫任之。”
官名,秦置,掌统发弩士卒。《睡虎地·秦简·除吏律》: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资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资二甲,免,啬夫(士)任之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射弩兵之官长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赀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赀二甲,免,啬夫任之。”
官名,秦置,掌统发弩士卒。《睡虎地·秦简·除吏律》: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资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资二甲,免,啬夫(士)任之。”
北宋军名。见“上四军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5)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。
官名,三国魏始置五兵尚书,即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。外兵尚书掌京畿以外的军队。晋分外兵为左外兵、右外兵。其后,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皆沿置。北齐左外兵掌河南与潼关巴东诸州丁帐及发召诸兵;右外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盐政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改督办盐政处设。掌理全国盐政,统辖盐务各官。置盐政大臣一人(度支大臣兼),丞一人,参议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南盐、北盐三厅,各置厅长一人并佥事、录事各官。十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司几筵下士二人,掌祭祀用几筵之事。北周因之置司几筵中士、正二命;司几筵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库伦办事大臣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銮仪卫的主官。见“銮仪卫”。
官名。宋朝大礼五使之一,以御史中丞、枢密直学士、知制诰、参知政事或翰林学士充任,掌皇帝亲行祭祀及举行大礼之有关仪仗事宜。官名。宋代于举行南郊等大礼时权置,常由御史中丞充任,事毕罢。
地区名。指蒙古高原北部,以别于高原南部的内蒙古。清代分为喀尔喀四部和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二区。喀尔喀四部及其所附额鲁特、辉特二部,分为四盟:车臣汗部二十三旗组为克鲁伦巴尔和屯盟;土谢图汗二十旗组为汗阿林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时,由原礼部上士改名,为春官府司宗司次官,佐司宗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及执行,下设司宗中士、司宗旅下士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