叙官局局长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清末各学堂负责庶务之职官,又名庶务长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后在全国各类中等、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。掌修建房屋,置备器物,雇用工役一切庶务。凡学堂中应办要事,随时与监督商办。辖文案官、
官名。东汉置,属太常,秩六百石,领员吏四人,卫士十五人,职掌守高庙,案行扫除。官名,汉置,属太常,俸六百石,掌守庙、案行扫除。无丞;吏员四人,卫士十五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》。
见“都史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盐务稽核所,专司考核盐务收支款项等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 一说为周朝置。 掌捕捉鹰隼等凶猛的鸟类、摘取鸟羽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翨氏,下士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攻猛鸟,各以其物为媒而掎之。以时献其羽翮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设立资源委员会,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,掌理全国资源的调查、开发、管理等的行政事务。次年三月,行政院缩小组织,本会裁
指遭父母之丧。又曰“丁艰”。父母死亡,子女要居家守丧三年,不任官,不婚嫁,不赴宴,不应考。官员丁忧,通常要解官持服,在家居丧,称“守制”,二十七个月为满。宋朝,武臣若丁忧不解官持服,则给假百日。清朝,
金、元太医阶官名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六品下。元十五阶之第六阶,秩正五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六品下,称保冲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前期置女正职官,设有左辅正军师、右弼右正军司、前导副军师,后护又副军师各一人,女军师之下,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女丞相正副各一人,自天官正丞相至冬官副丞相共十二人。女检点三十六人,自殿前左
宫名,汉哀帝太后居之,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:“帝太后称中安宫……各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