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礼部之属官。初设满州四人,后裁二人,乾隆(1736—1795)中省入太常寺。
官名。西汉少府的属官有汤官令及丞。太官与汤宫有所分工,《汉书》颜师古注:“太官主膳食。汤官主饼饵。”汤官仅管正餐以外的饮食。例如饮酒,正餐的饮酒由太官供给,正餐外的饮酒,则由汤官供给。东汉时废汤官令,
官名。清末京师高等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综理厅务并监督下级审判厅。官名,清末置,为京师高等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高等审判厅”。
官名,辽朝置。契丹行宫诸部署司,掌行在、行军、诸斡鲁朵(宫帐)之政令。契丹行宫都部署,掌契丹行宫军民之政令,知契丹行宫都部署事,掌处理契丹行宫军民的具体事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,参看“知”和“斡鲁朵”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(507)置,充当侍卫之任,多由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兼领,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。陈沿置,四品,秩二千石。
见“资善堂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资善堂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置于太原。长官为转运使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、户籍判官等职。参见“转运司”。
匈奴王号。北匈奴降者阿佟曾为此王。《后汉书·袁张韩周列传·袁安传》:“北单于耿虁所破,遁走乌孙,塞北地空,余部不知所属。宪日矜已功,欲结恩北虏,乃上立降者左鹿蠡王阿佟为北单于,置中郎将领护,如南单于故
民国政府成立,初设海军署,不久改为部,设部长一人,掌管部务,政务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其属有总务、军术、军务、舰政等八司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之吏目、县丞、典史等佐杂官之通称。以其有缉捕之责,故名。官名。清朝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,如典史,因为有缉捕责任,一般称其为捕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县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