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台院

台院
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,为侍御史治事之所,御史台下属三院之首。初设侍御史四员,后增为六员,掌监察弹劾百官、入閤承诏、受制出使、分管御史台事务,又轮直朝堂,与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共同受理词讼,与刑部、大理寺会审重大案件等。以资深者一人知杂事,号杂端,处理御史台日常事务,分派殿中、监察御史职掌,台官提名、迁改,评定令史考课等第,专决台事; 一人知公廨,即管理衙署之事; 一人知弹,即纠劾百官; 二人分知东、西推,即分掌京城诸司、地方诸州案件之审理复查,知西推者兼理赃赎、三司受事,亦号副端,知东推者兼理匦使; 一人分司东都留台。又有里行、内供奉等名目,为定员以外添派之职,员数为正官之半,俸禄有差,职事略同。又设主簿一人、录事二人,令史十五人,书令史二十五人,亭长六人,掌固十二人。玄宗开元 (713—741)以降,令其弹奏须先禀御史中丞、御史大夫,再通报中书、门下,始得奏上,职权渐轻。北宋初沿置,因侍御史用作寄禄官及武臣兼官,另以郎中、员外郎任侍御史知杂事,号知杂、知端,佐贰御史台长官管理台务。下设台一推、台二推,各置主推、书吏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罢知杂,置侍御史一员,为御史台副长官。


官署名。唐代御史台所属有三院,其一叫台院,侍御史即属台院,掌专举不如法者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御史台》,参看“御史台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登仕佐郎

    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,从九品以上。元朝沿置,改从八品,敕授。明朝为从九品,勅授。清朝为从九品封赠。官名。金元明清皆置,为文阶官。金为从九品,元为从八品,明清均为从九品。参看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

  • 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

    官署名。元置,为地方军事机构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以四万户奥鲁赤改为蒙古都万户府。大德七年后改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,秩正三品。后定置都万户一人,秩正三品,副都万户一人,秩从三品;经历一人

  • 北军钱官

    官名,汉置,掌北军(禁卫军)财务。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“任安笞辱北军钱官小吏。”

  • 区官

    警官名。清末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长官。以七品警官充任,总厅隶民政厅后,改称区长。承分厅的指挥、监督,管理辖区内警察事务,并指挥监督巡官以下从事本区内外勤务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三月二十

  • 八局

    官署合称。即明朝内府宦官衙门中之兵仗局、银作局、浣衣局、巾帽局、针工局、内织染局、酒醋面局、司苑局。分掌宫廷所需兵器、仪仗、金银器及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工作。各设掌印太监一员及管理、佥书、监工等多员

  • 礼部左参议

    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总核征收地租及一切公产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

  • 春官府都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佐大宗伯卿、小宗伯上大夫掌府中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葆子

    秦朝一种特殊身分的人,见于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。其身分有两说:一说即汉朝的任子。《汉书·哀帝纪》:“除任子令”。颜师古注:“任,保也。”保与葆通,故葆子即任子。一说政府将前线官吏、将士之父母妻

  • 州户曹掾史

    州分职吏名。北齐司州于户曹从事之下置户曹掾及户曹史,佐助从事掌理民户之事;外州不置户曹从事,以户曹掾与史掌理曹务。

  • 行政院秘书长

    官名。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秘书外的长官。见“行政院秘书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