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事生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三人(不常置),每镇五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承办杂务,由护军官、军需官等差遣。
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两级,掌理各种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三人(不常置),每镇五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承办杂务,由护军官、军需官等差遣。
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两级,掌理各种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司关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末巡洋舰队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一人,从二品,海军协都统充。掌督率该舰队。
官名。北齐始置守宫署,属光禄寺。有令及丞,掌宫中张设之事。隋守宫署改属卫尉寺,有令、丞各二人。唐沿置,设令一人,正八品下,掌铺设帐幕、毡褥、床荐、几席之事。丞二人,正九品下;所属有府、史、监事、掌设、
即“丹杨尹”。官名。西汉元狩二年(公元前121年)改鄣郡为丹阳郡,治所在宛陵(今安徽省宣城),三国吴移治建业(今南京市),吴、东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均建都于此,设丹阳尹以治之。陈丹阳尹中二千石,品第五。有
官署名。即详定官制所。北宋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置,掌详定改革官制事宜,设详定官制以两制兼,检讨文字以他官兼。先后制定了以阶易官的《寄禄新格》,封爵食邑之法,行守试之法,又书行移法,制授、敕授、
官名,汉置,为“护乌桓校尉”的省称,秩比二千石,掌护乌桓胡,兼护鲜卑。属官有长史、司马各一人,俸皆六百石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鲜卑围乌桓校尉于马城,度辽将军耿夔救之。”又《
①周朝王畿内行政区划名。五百家为一鄙。《周礼·地官·遂人》: “五鄙为鄙。”② 周朝王族子弟和公卿大夫的食邑、采邑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则治都鄙。”郑玄注: “都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
辅佐官员统称。汉朝主要指地方官府属吏。如书佐、假佐之类。郡县属吏百石以下有斗食、佐史之秩,月俸八斛。南朝齐为公府僚属泛称,指从事中郎、仓曹掾、户曹属等等。隋朝则为州、郡、县低级官员泛称。官名,汉置,为
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太祖开宝九年(976)分置南、北作坊副使。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改为东、西作坊副使。元丰 (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