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别称。
官署名。北齐尚书省有左户曹,掌全国公私田宅租调等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尚书省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主文中散,选用才学之士充任。参见“主文中散”。
同“锡”。君王对臣子赏锡,赐予。《小臣邑斝铭》: “王易小臣邑贝十朋。”
官名。南宋军器所属官,位在提举、提点提辖、监造之下,掌仓库出纳之事,员一或二人。任满后授堂除现阙差遣。
军事编制。明景泰元年(1450)选原京军三大营(五军营、神机营、三千营)精锐改置,每营设都督一,号头官一,都指挥二,把总十,领队一百,管队二百,于三大营都督中推一人充总兵官,监以内臣,兵部尚书或都御史
官名。隋高祖开皇二年(582)始置,为宫廷女官,掌燕寝进御次序,视从九品。炀帝改从五品,为尚寝局长官,二人。下设司设、司舆、司苑、司灯四司。唐朝改正五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
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统领永昌宫各地丁户,征调兵丁。永昌宫共有提辖司四处,为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设于世祖至元三年(1266),用正七品印,掌各路玉匠造作。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年置,掌琢磨匠人,用正七品印,十五年,改为玉局提举司。
官名。北宋置,蔡河拨发一人,以朝臣或三班使臣充任; 江南、两浙、荆湖拨发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掌拨发纲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