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几筵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几筵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几筵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以管理之。仅在大兴、宛平二县设置。
官署名。简称旗籍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之疆界、封爵、设官、会盟、军旅、驿递等事以及土默特游牧,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柔远后司设; 二十九年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八年九月始置,掌本行省所属各道军事和农事,以行省丞相、行台大夫领之。每道置使二人,同知、副使各二人,检督六人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团练安抚劝农使司》。
见“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”。
①爵名。清朝蒙古贵族封爵之第七等。位次辅国公。土默特左旗和喀喇沁三旗称“塔布囊”。有一、二、三、四等之别,秩视一品至四品。此外,新疆回部吐鲁番和哈密的贵族封爵制同蒙古,亦有台吉。②官名。清朝设于内蒙古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拟轻车将军等号。大通三年(520) 定制后,仍拟轻车将军等号。
官署名。北魏初设。《魏书·宿石传》:“(宿沓干) 迁给事,兼领工曹。”其后废。北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 改定开封府所属六曹,又置,掌京府工程劳作之事。大观二年 (1108),天下州郡依开封府例置
官名。宋朝讲议司、修政局、实录院皆置,在本部门负责检验故事,进行研究。
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