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士参军
官名。即“司士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即“司士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宋真宗乾兴元年(1022)置,员一人,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冯元为之。时国子监颇任贵游子弟之初仕者,资序与管库略同,故设此职以隆其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官名。东汉置。东汉初光武帝置,以掌军中法制,督奸猾。祭遵自军市令迁此职。魏、晋时公府设刺奸掾、刺奸都督等职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军法,督奸猾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祭遵传》:“舍中儿犯法,遵格杀
汉朝宫中女官名号,秩视百石。女官名,西汉置,也是皇帝的妃子,主职夜事,俸百石。参看《汉书·外戚传序》、“娙娥”条。
丞相、三公以至州郡等官署所属各职事机构统称。所置曹多寡不同,各有主事,曹置掾(史)。1、加官的一种,又称“左、右曹”。入禁中,常侍左右,掌平尚书奏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侍中、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
①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大农令置。简称大农。秩中二千石,列位九卿。掌管全国租赋收入和国家财政开支,凡百官俸禄、军费、各级政府机构经费等由其支付,管理各地仓储、水利,官府农业、手工业、商业
即“耆长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熙元年(1425)于都察院前加“行在”字,称行在都察院,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。正统中,去“行在”字,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,遂为定制。
担任案件尸体和人身伤痕检验以及现场勘查的官员。秦汉时,常由县丞、吏和令史以及其他行政官吏参与验尸、活体验查和现场勘验。其后,各代均相沿袭。《宋会要辑稿·刑法》六之一有关于检验工作由何种官员担任的具体规
西汉黄门待诏之一,为黄门书者中的功高者。见《汉书·艺文志》。假使,指功高者。《通典·职官三》“中书省通事舍人”条说:梁“谒者十人,……功高者一人为假使,掌差次谒者。”
官名。南朝、北齐皆置。见“细作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