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宰寺
官署名。即光禄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光禄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光禄寺为司宰寺,卿与少卿改称司宰寺正卿与司宰寺大夫,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光禄寺”。
官署名。即光禄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光禄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光禄寺为司宰寺,卿与少卿改称司宰寺正卿与司宰寺大夫,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光禄寺”。
清朝河道总督之俗称。清朝对河道总督的别称。见“河道总督”条。
官署名。即“浙江清使司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乡试、礼部试皆名列第一,称双元。宋代称连中解元与省元者为双元;明清时称连中解元与会元者为双元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统水军出战。东汉沿置。三国魏以后成为将军名号之一,不专用于水军将领,五品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,陈拟八品、比秩六百石。北齐从五品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
参见“南院大王”。
唐五代凡带宪衔兼官者给御史台的损纳之资。凡诸道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经略等使,刺史、县令,诸道幕府参佐及诸司带宪衔者皆需纳钱于御史台,礼钱纳毕,方付告身;兼御史大夫纳三十千、兼中丞纳二十千、兼侍御史纳八千
民国军制,初级军官曰尉,分上尉、中尉、少尉三级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尉官”。
见“御笔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,隶典牧令。东晋省。官名。为晋代典牧令的佐官。见“典牧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