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录事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改司录参军置,职如故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改司录参军置,职如故。
官署等级。隋朝、唐朝寺、监所统辖官署分三级,最低一级署通称下署。隋朝有诸陵、崇玄、太卜、车府、清商、司仪、肴藏、良酝、掌醢、甄官、廪牺等署,长官令从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为太卜、
即“廷尉平”。官名,西汉置,掌平审诏狱。详“廷尉平”条。
满语官名。指“众武官举选为首者”,通译作“营总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卉下大夫罟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时代,刺史常带将军,其佐吏除承汉以来的丞与功曹,主簿,诸曹掾、史之外,仿州军府之制,多置参军。其军事重地或郡当边区有少数民族者,亦置军府,如会稽、丹阳、吴郡、吴兴、琅邪、高阳、宣城、
泛指掌祭祀祈祷的官。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;“祝官有秘祝,即有灾祥,辄祝祠移过于下。”
参见“同考官”。
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通政使”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隶少府监。后与司柒署并为织染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