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,掌列侯府门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列侯》:“列侯旧有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。”
官名。明朝置。凡修实录、宝训及史志等书,皆置纂修官若干人,实任秉笔,众手成书。初,杂用部院、外官及山林隐逸之士,天顺(1457—1464)后多用翰林院及詹事府官,成化(1465—1487)后则多用翰林
官吏自己揭发自己的罪过。《后汉书·周黄徐姜申屠列传》:“‘以仲督为不足问也,不当辟也。辟而不问,是失人也。’遂辞出,投劾而去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弋禽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僧官名。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,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,由祠祭清吏司给札。
吏名。辽朝北枢密院佐吏,在掌北院头子事下。
战国秦国县丞和县尉的合称。官名合称,即丞和尉。丞指郡丞和县丞,为郡、县的副长官,助郡守、县令掌理政务;尉指郡尉和县尉,其位次于丞,掌兵事及治安。贾谊《新书·宗首》:“彼自丞尉以上,遍置其私人。”
金代以六事考课县令,即“辟举县令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①商朝置。职掌不详。② 《周礼》春官太史属员。中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室及诸侯国图志、世系,佐太史进行各种礼仪活动。③即“小吏”。汉朝及魏晋郡县属吏中最卑微的职吏。处理诸杂务。员数甚众,名目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