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隶台

司隶台
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始置,长官司隶台大夫一员,掌巡察纠劾之事。别驾二员,分察东都及京师。刺史十四员,巡察畿外。诸郡从事四十员,佐刺史巡察。所掌六条: 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力,二察官人贪残害政,三察豪强奸猾而官司不能禁止者,四察水旱虫灾枉征赋役或无灾妄免者,五察部内盗贼隐而不申者,六察茂才异行隐而不贡举者。每年二月出巡,十月入奏。又有丞、主簿、录事等员。后罢,留司隶从事行其职,不为常员,临时选京官清明者权摄之。


官署名。隋置,掌诸巡察。所察有六:察办事能力;察贪残害政;察豪强奸猾侵害下人,官不能禁者;察水旱虫灾,不以实言,枉征赋役,及无灾妄免;察部内贼盗,不能穷逐,隐而不申者;察德行孝悌,茂才异行,隐瞒不贡者。其官有司隶大夫一人,正四品,掌诸巡察;别驾二人,从五品,分察畿内;刺史十四人,正六品,巡察畿外。另外还有诸郡从事、副刺史巡察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司隶台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左中权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《梁书· 王莹传》: “(王莹)俄迁尚书令、云麾将军,侍中如故。累进号左中权将军,给鼓吹一部。”参见“中权将军”。

  • 主

    官名。即别帅、副将。清人顾炎武《日知录七·夏奡舟》:“古人以左右冲杀为阵,其锐卒谓之跳,别帅谓主。”见《陈书·高祖纪》。

  • 小刑部上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见“刑部中大夫”。

  • 牧长、牧副

    官名。清代左右二翼马厂的马,以四百匹以内为一群。每群设牧长、牧副各一人,牧丁七至八人,掌牧养马匹。

  • 府兼理司法行政长官

    唐始以特殊的州改称为府,有三京府、援三京府建制的六府以及都督府。三京府与援京府建制的六府长官称为尹,都督府的长官为都督,均兼理司法。佐理司法的属官有法曹参军事与户曹参军事,前者佐理刑事,后者佐理民事;

  • 军尉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晋国三军皆设尉,掌管卿将驾车之御官及士卒训练。《左传·成公十八年》: “晋悼公即位于朝,始命百官”,“卿无共御,立军尉摄之。祁奚为中军尉”,“铎遏寇为上军尉,籍偃为之司马,使训卒乘,亲以听

  • 海口侍卫

    即“镇守海口屯储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
  • 官名。巡抚的简称。明朝王世贞《觚不觚录》:“所过遇抚、按,必先顾答拜之。”按,指巡按。参看“巡抚”条。

  • 科长

    官名。①清朝矿厂丁户之头目。管理采矿之丁役,向所司领票开矿,交纳税金。如新疆等处金厂,课长领取照票之后,可领客民五十名,课金三分,交司金局兑收。②清朝陆军部、海军部、军咨府司、处所属各科之主官。掌科事

  • 改注

    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,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,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,另射他阙,称改注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。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,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,均须退回原任,另行指射其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