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,汉置,也写作“鉤盾”、“钩楯”,属少府,掌近池苑囿游观之处。其长官称令,有丞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,参看“钩盾令”条。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一,列郡王之下,多罗贝勒之上。郡王嫡子奉特旨得受此封,成为郡王爵位的指定继承人。封号名。清代嫡子受封者有二等,一称“世子”,一称“长子”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怀方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正六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绿营者正六品封昭信校尉,乾隆二十年(1755)改武信郎; 属八旗者正六品封承德郎。三十二年,统一为武信郎。五十一年,改此称,遂成定制。官名。清代官制,武阶正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十人。唐沿置八员,从九品下,为太医署属官,掌疗疾、番直莅坊。宋初不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复置,隶太医局。南宋亡遂废。
官名。主畜牧的小吏。春秋时鲁国置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: “孔子尝为委吏矣,曰‘会计当而已矣’尝为乘田矣,曰‘牛羊茁壮长而已矣’。”赵岐注: “乘田,苑囿之吏也,主六畜之刍牧者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有此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蔡儁以平远将军任此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与宁远将军等同班,代旧宁朔将军。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,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十三班,与宁远、明威
兼理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五月一日公布的《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》的规定,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,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;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,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
官署名。宋朝置,职掌同牛羊司。参见“牛羊司”。官署名。属光禄寺,见“牛羊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