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籍案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属吏部,掌官员名册。南宋因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属吏部,掌官员名册。南宋因之。
元代俸禄制度。其制是禄米岁给,按品级高下规定其数额;俸钱以锭计算,每锭五十两,以品级定其额数。外官并有职田之制,无职田者酌量给粟麦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三科:第一科所掌为: 一、典守祭祀; 二、编订历书; 三、关于国家礼制之制定;四、关于民间礼制之制定;五、关于各种礼制旧习惯之改良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西头供奉官置,为从八品武阶官,属小使臣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西头供奉官为秉义郎,秩从八品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都水监舟楫署置四员,从九品上,掌监诸州漕运至京(长安)都(洛阳)往来之隐失; 玄宗开元二十六(783)废。河渠署亦置十员,从九品上,代宗大历(766—779)后省。官名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候长之副,佐候长主亭燧等事,掌侦察候望报告敌情。参看“候长”条。
官名。简称陕西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陕西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陕西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南京户部陕西清吏司亦曾设一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支放养廉银两。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,又由山东、安徽、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。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,按季发放给各官,统由户部奏销。本部吏员、工役的饭银,由河南、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
官名。明朝置于诸王府审理所,一人,正六品,掌王府中推按刑狱之事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设,职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卢志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师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