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吏部左侍郎
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吏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吏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(1644)改吏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满、汉各一员,凡四员。初定满、汉军员正二品,汉员正三品,顺治十六年改皆正三品,康熙六年(1677)复旧制,九年复改皆正三品,雍正八年(1730)皆升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各减一员,宣统三年(1911)废。参见“吏部”、“吏部侍郎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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