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告身

告身

授官之符。《北齐书·傅伏传》: “周克并州,遣韦孝宽与其子世宽来招伏”,“授上大将军、武乡郡开国公,即给告身”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下》:唐朝授官“皆给以符,谓之‘告身’”。中唐府库无蓄积,朝廷专以官爵赏功,诸将出征,皆给空名告身,自开府、特进、列卿、大将军,下至中郎、郎将,听临事注名; 其后未有告身,先给信牒,授人官爵。宋朝妃嫔、王公、文武品官、内外命妇及受封赠者皆给,由官告院掌之;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人品者给告身,无品者给黄牒: 其绫纸幅数褾轴各色,皆视其品之高下,应奏钞画闻者给之。


委任官员的文凭。南北朝时,南朝称“除身”,北朝称“告身”。《北齐书·傅伏传》:“周克并州,遣韦孝宽与其子世宽来招伏……授上大将军武乡郡开国公,即给告身。”唐朝后期,有空白告身,随时可填人名。见《资治通鉴》唐至德元年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长宁宫都部署司判官

    官名。辽北面官。长宁宫都部署司官员,协助都部署处理日常事务。

  • 判兵部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初,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,后仅表示官阶,另设判兵部事,以朝官或两制充任,主管兵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,遂罢。

  • ①官同者称友。西周金文中,与大史官同者称大史友,与内史官同者称内史友。春秋金文中称官同者为朋友。《王孙遗者钟铭》: “用宴以喜,用乐嘉宾父兄,及我朋友。”《诗 ·大雅·假乐》: “之纲之纪,燕及朋友。

  • 同判太常寺事

    官名。宋仁宗康定元年(1040)置,员二人,以待制以上充任,为太常寺次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另设太常少卿领其职。

  • 运副公署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盐运使公署”。

  • 参议院法制股审查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法制事项。

  • 西织室令丞

    官名。见“织室令”。

  • 迎从事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州属官,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,多为长官亲信。王谌曾任此职。

  • 北右卫

    渤海国十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
  • 司讼局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司讼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仆寺所属有司讼局丞,所掌未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