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,掌境内税务工作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拟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吏部及转运司每季注拟一次,称集注,又称四时选。宋代注授官员差遣的方法之一。吏部四选,川广定差等注授选人差遣窠阙,每季注集一次,故亦称四时选。
官名。即鸿胪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卿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管皇帝的饮食事务,属尚书省。以宰官尚书、宰官令为长、贰,还有内廷派驻本曹的宰官中散等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之职官。宣统三年(1911) 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以内阁总、协理大臣及各部大臣充,皇帝特简。掌辅弼皇帝,担负责任。总、协理大臣每日入对,各大臣分班值日。得参加内阁会议,讨论国务。重
监狱职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新监,在看守长的直接指挥下,监督、管理犯人,并办理监狱内的各项总务工作。如看守员额较多,则在若干看守中选一人为主任看守,协助看守长指挥总看守工作。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。
官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,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一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兵部之事。
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清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由民政部奏设,内外城各一局。专掌贫民戒烟事宜。设管理员一人,管理本局事务由厅员兼充;医官一人,掌诊治戒烟人及药品之事;司药二人,掌配置药品及看护戒烟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隶枢密院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管领析居放良人户及来自吉利吉思的蒙古人口屯戍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打捕屯田官十二员。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置,一人,正四品。详见“大理寺左少卿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