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军制,中级军官曰校,分上校、中校,少校三级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校官”。
官名,汉置,为盐泽长之副,佐长掌盐泽事务。参看“盐泽长”条。
因过继,收养等关系改用他人姓氏,及后归宗,要求恢复本姓者,称为复姓。清制,凡官员复姓,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,旗员由本旗咨部,分别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和本佐领图记。在籍候补汉京官,由本籍总督巡抚咨部; 外官,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佐官,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。元于艺文监置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人,从四品,为艺文监的副长官。
使职名。唐朝修改律令格式之官,先以中书门下官充任,德宗建中元年 (780) 置,二年停,委刑部删定。
官名。元上林署所属有养种园,中统三年(公元1262年)置,掌西山淘煤,羊山烧造黑白木炭,以供修建之用。以提领二人主管。
官名。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。参见“六官”。
官名。明清京师五城兵马司之副长官。佐指挥掌司事。明朝于南、北两京之五城兵马司各设一人,秩正七品,隶于指挥。清朝沿设,品秩与明同,并分掌一坊之事。乾隆三十一年 (1766) 东、西、南、北四城移驻城外,
官署名。即右领军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为右领军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