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四川清吏司

四川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“四川司”。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四川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四川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神策等十一卫及南直隶所辖各卫所等处之俸饷及应天府、南直隶池州等处之贡赋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。分置民科、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、火房等机构办事。兼掌各地麦禾收成分数及稽核草场出纳、纸朱奏销、入官之款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 明清刑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四川省刑名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四川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兼理蜀府、巾帽、织染二局,在京府军等八卫及神木千户所等处刑名之事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刑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经承若干人。兼掌收办工科、四川道御史、成都将军等处之文移。并管刑具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七品武土官

    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四人:镇远府属三人,石阡府属一人。

  • 勋位

    流外官等级。南朝梁置,位在蕴位下,门下、中书、尚书正令史等官此位。亦称“三品勋位”。(1)太平天国依据功绩封给的荣誉称号。凡在金田参加起义的,均称“功勋加一等”, 凡自金田起义以后参加太平军, 从永安

  • 像人

    唐代节度使、诸军使副使等的侍从人员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二》:“凡诸军镇使、副使以下,皆有傔人、别奏以从之。”明方以智《通雅》十二《官制》说:“傔人,悴也。”

  • 上都分台

    官署名。御史台分支机构。元世祖至元五年(1268)五月,在上都建御史台官署。九年,御史台署迁往大都,上都原署成为皇帝每年巡幸时随从的御史台官员理事之处,称为上都分台。

  • 先锋马军都指挥使

    武官名。五代后唐置,掌马军的先锋部队。见《资治通鉴·后唐纪四》“明宗天成二年”条。

  • 州医学教谕

    医学教官名。宋置,见“医学”。

  • 建设委员会

    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,掌研究、筹备及实行全国建设计划,办理水利、电气及不属于各部会主管的国营事业;对各省区长官办理建设事宜,负监督、指导之责。本会由国民政府聘任委员若干人组成,行政院院长、各部

  • 秦兵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初置。《魏书·贺狄干传》:“初,太祖普封功臣,狄干虽为姚兴所留,遥赐爵襄武侯,加秦兵将军。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

  • 内酒坊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造法糯、糯酒、常料三等酒,以供需用,以京朝官一人、三班使臣及内侍二人为监官,下有匠十九人,兵校一百三十九人,掌库十四人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光禄寺,掌造酒以供邦国日常之用。监官二人,监门

  • 鼓院

    官署名。宋朝有登闻鼓院,简称鼓院。掌受理官民建议和审诉的机关,详见“登闻鼓院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