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方馆副使
官名。辽置,为四方馆的副长官。金沿置,秩从六品,属兵部,参见“四方馆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四方馆的副长官。金沿置,秩从六品,属兵部,参见“四方馆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少府监。掌织绣和制作皇帝、后妃所用服饰、烛笼照道、花卉等。设令、丞、直长等职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、正八品。贞祐二年 (1214)唯设官一员。辖有绣工、都绣头各一人,副绣头四人,女四百九
弹劾官吏的奏疏。也称弹章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地亩粮赋。喀什噶尔、叶尔羌各设四品伯克之一,内喀什噶尔一人兼回兵副总管。伊犁、和阗等处共设五品伯克七人。拜城设七品伯克一人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左府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西晋、北魏所置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参见“左士郎”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币制局副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二人,正四品。由本部左、右参议兼充。掌佐提调提挈全局事务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,属外交部,设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,掌编译之事。北洋政府时废。
官名。北周宣帝大成元年(579)正月置,为四辅官之一,是主要执政大臣。以相州总管、蜀国公尉迟迥任此。官名。北周设置,员额一人,备顾问参议,为四辅之一。《周书·宣帝纪》:“大象元年(公元579年)春正月
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
君主对臣子的委命或命令。《羌簋铭》: “羌对扬君命于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