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四门学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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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常大夫

    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七阶,秩从五品上。官名。金置,从五品上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

  • 签厅

    ①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。②宋朝诸路州、军职官聚议公事之所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,以都厅改称。

  • 禄粟

    隋唐时官俸的组成部分之一,参见“田禄俸料制”。

  • 办式

    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中品官,称为文武孝种恭敬东南姓关上支界。

  • 盐课提举司提举

    官名。简称“盐提举”。盐课提举司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朝每司设一人,从五品,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等。清朝亦每司设一人,从五品。例以通判、运判、州同升位。官名。元、明皆置,为提举司长官。详见“盐课提举司”条。

  • 元丰改制

    宋神宗元丰三年(1080)至五年的官制改革。宋初建官沿袭五代,三师、三公不常置,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,中书省、门下省列于皇城之外,又别置中书于禁中,是为政事堂,与枢密院对掌大政。天下财赋,内庭诸司,中外

  • 加顶带

   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清道光时,陈孚恩暂署山东巡抚,授刑部侍郎,回京面陈,以在署任不受公费,诏嘉之,特加头品顶带,紫禁城骑马,赐“清正良臣”匾额。

  • 十三道提刑按察司

    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

  • 太乐库丞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太乐令。位流外三品蕴位。掌太乐演奏所需的诸种器物。

  • 医正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。为太常寺太医署属官,十人。唐沿隋制,改八人,从九品下,与医监、医师、医工掌医疗疾病,并以其治愈之数为考课。宋朝徽宗崇宁二年(1103)置于殿中省尚药局,以医官副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