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国务院法制局

国务院法制局

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八日公布的《法制局官制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拟订法律、命令案;二、对法律、命令提出制定、废止或改正的意见;三、审定各部拟订的法律、命令案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一日修正官制增加两项:四、保存法律、命令正本;五、礼制的拟定和审定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有事故时,得由首席参事代理。下设参事八人,秘书一人,佥事二人,主事四人。必要时,得设编译员四人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一日修正官制规定,得酌聘调查员若干人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十七日公布《大总统府政事堂法制局官制》,法制局改属政事堂,其职掌有部分修改,取销第四项,另有调查、编译各国法制一项。政事堂复为国务院时,法制局仍属国务院。段祺瑞任临时执政时,于十三年(公元1924年)废法制局,另设临时法制院。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七月十二日北京军政府公布《国务院法制局官制》仍属国务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子右监门率府副率

    官名。即太子右监门副率。

  • 上驷侍卫

    见“阿敦侍卫”。

  • 典令

    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掌王命政令。《战国策·韩策二》: “今王之国有柱国、令尹、司马、典令,其任官置吏,必曰廉洁胜任。”鲍彪注: “皆楚官。”官名。战国时楚国设置。《战国策·韩策二》:“史疾谓楚王曰:‘今王

  • 千石令

    年俸为一千石粮谷的官长。战国秦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千石之令,短兵百人。”多为户口在一万以上大县的县令。

  • 驿盐道

    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兼管驿传与盐法。顺治三年(1646)始置江南驿盐道。湖北、江西、陕西、亦曾设之,后皆改置盐法道。四川改置盐茶道。官名。清置,康熙四十九年,改两淮、两浙都转盐运使为驿盐道;雍正四年改

  • 军事编制单位。(1)清代绿营兵制,以标为最高组织。参见“绿营兵”。(2)清末新军编制,标为军、镇、协之下的一级编制单位,下辖三营。相当于民国时期的团。

  • 炮子库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,设监督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司员内派委,一年一更代。掌收贮废铁炮子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改隶陆军部。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收储

  • 乙字库

    官署名。①明朝户部所属机构。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嘉靖中 (1522—1566) 革副使。掌户部收贮物品。②明朝宦官所掌内府十库之一。初设大使一人,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

  • 内署令

    官名。北魏少府所属有内署令,秩第四品。内署之职可能相当于南朝宋的中署,参见“中署”。

  • 记注院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记述皇帝言行,修起居注。官员多由他官兼领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修起居注,记言记动。初以左右卫将军兼其长官,后以左右司首领官兼其长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