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防部兵役局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兵役法规的制定、实施、监督等业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兵役法规的制定、实施、监督等业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骑侍下士”。
见“录白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的直辖机关。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临时执政下令废止国务院法制局官制,公布《临时法制院官制》,改国务院法制局为临时法制院,成了一个由行政支配的变相的立法机关和设计机关。其任务是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禁止民众暴乱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禁暴氏,下士六人,史三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”,“掌禁庶民之乱暴力正者,挢诬犯禁者,作言语而不信者,以告而诛之。”官名。周设此官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召荡寇将军、领濡须督蒋钦还都任之,典领辞讼。三国蜀、吴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辞讼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蒋钦传》:“蒋钦有战功,迁荡寇将军,领濡须督。后
①官署名。尚书省诸曹之一。东晋、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,领祠部、仪曹二郎曹。长官为尚书,然不常授,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。北魏不常置,或设神部、仪曹、礼部等尚书领祭祀礼仪事。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,掌宗
官名。始见于战国。初为武职,防守边郡,后渐演变为郡级行政机构,最高长官,省称守。秩二千石。西汉因之,景帝二年(前155)更名太守。魏晋时也为郡太守代称。参见“太守”。宋朝以后郡改为府,知府亦称郡守。官
官名,汉置,即左司空和右司空,属少府,掌囚徒罪犯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参看“左司空”条。
官名。两晋南北朝尚书驾部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隋文帝定置为兵部驾部司长官,正六品上,开皇三年(583)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“驾部郎”。参见“驾部”、“驾部郎”。官名。隋设此官,属兵部
官名,为太官令的佐官,掌御饮食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太官令”条。官名。东汉太官令的佐官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本注:“左丞主饮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