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防部第一厅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全军人事。设厅长一人,中将级;副厅长一人,少将级。厅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,分掌铨叙、任免、考核、奖惩等业务。处长为少将级,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全军人事。设厅长一人,中将级;副厅长一人,少将级。厅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,分掌铨叙、任免、考核、奖惩等业务。处长为少将级,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二年 (582) 始置,为宫廷女官六司之一。炀帝置为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服局,掌汤沐巾栉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,属尚服局。掌巾栉汤沐等事。
官名。① 清朝负责宫廷宿卫及扈从皇帝之官员。从上三旗子弟中选才武出众者充任。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者,则入上三旗“行走”。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领。共分四等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各等员额; 一等侍卫
官署名。即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用以确定官员俸禄、品秩的阶官。唐朝前期,官员皆依品领俸。代宗大历十二年(777) ,始改以官定俸,自三师、三公至参军、文学博士、录事,月给一百二十贯文至十贯文。中期以后,三省、六部常以他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南大王院官员,在知南院大王事下。
官署名。简称稽勋司,明清吏部四司之一。掌理勋级、名籍、丧养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勋部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吏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门下省低级官员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,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司刺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