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通商交涉事项;二、领事官职务及管辖区域事项;三、贸易及海外经济调查并公布事项;四、保护在外的本国侨民游学事项;五、国籍问题交涉事项;六、外国人出入国境事项,七、国际公约事项;八、国际公会赛会及其他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通商交涉事项;二、领事官职务及管辖区域事项;三、贸易及海外经济调查并公布事项;四、保护在外的本国侨民游学事项;五、国籍问题交涉事项;六、外国人出入国境事项,七、国际公约事项;八、国际公会赛会及其他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名。秦及西汉置。初属少府,中属主爵都尉,后属中尉、执金吾,为寺互令副职。东汉省。官名,为寺互令之佐官,主官府门禁,助令掌寺互以挡行人。
官名。东汉末孙策置。为领兵武职。《三国志·宗室 ·孙辅传》: “(辅)以扬武校尉佐孙策平二郡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辅传》:“孙辅字国仪,贲弟也,以扬武校尉佐孙策平三郡
唐宋官员出身之一。指科举出身、门荫出身、流外出身等有资格补为流内官的人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右参议”。
官名。即删定格式使,唐德宗建中二年(781)中书侍郎张镒与卢杞同充此任,俄令刑部长官兼知,使停。参见“删定格式使”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:第一科所掌为:本部所辖工程费用预算、结算及出入帐款事项;二、各地方土木工程之经费,其有应提款补助以及别项费用等之计算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道
见“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”。
(1268) 七月由东川都元帅府改置。设统军使、副统军使等职。十年,改为东川行枢密院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职司劝课农桑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,与典农使者朱表,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,核定户籍,劝课农桑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改庶政司置,属外交部,其职掌为:一、政治交涉;二、地土国界交涉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五、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、刑事法律问题;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