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土官

土官

元、明、清三朝对少数民族地区世袭地方官之统称。明中期以后又称“土司”。元始设,凡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地方官者即称之,其名号与流官无别。明清沿元制,且有发展。专设名号,以别于流官。又以领土兵及守土之别,分为武职及文职两种。属武职者有宣慰使、宣抚使、安佐使、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土千总、土把总等; 属文职者有土知府、土知州、土知县、土同知、土通判、土州同、土县丞、土巡检等;共数十种。分别设于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。均由中央政府任命,颁发印信、号纸。世守其土,世长其民,世袭其职,分别受地方文武长官约束。向中央政府承担义务,定期交纳贡赋,随时备征调。其任命、承袭之事,元朝隶吏部; 明初沿袭,洪武三十年(1397)改以武职隶兵部,文职隶吏部,但不严格; 至清,较为严格,且有少数隶理藩院者。自明初起,中央政府即实行改土归流,废除土官,但不彻底,直至清亡,在边远地区仍然存在。分见土官各条。


1、官名。《礼记·月令》季夏之月:“其神后土,亦颛顼氏之子,曰黎,兼为土官。”土官即土正。参看“土正”条。

2、元、明、清在西南、西北各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之官员的泛称,文官有知府、知州、知县等。武官有宣慰、宣抚、安抚等使;文官属吏部,武官属兵部。这些官,统称土官,也称土司,由其子孙世袭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诸蛮夷长官司》、《明史·职官五·土官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土司各官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属国大王

    官名。辽置,属北面属国官。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说:“辽制,属国、属部官,大者拟王封,小者准部使,命其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,恩威兼制,得柔远之道。”属国之大者始置大王。其属官有于越、左相 右相、惕隐(亦称

  • 博平君

    封号名,地节四年汉宣帝封其外祖母为博平君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四年春二月,封外祖母为博平君。”

  • 洗沐

    即休沐,休息沐浴,指官员的例假。汉朝规定,中朝官每五日归家休沐,三署诸郎、太子舍人同。

  • 王府功曹参军事

    官名。梁皇弟皇子府始置功曹史,陈沿置。北魏始于诸王府置功曹参军事,北齐皇子王府复设功曹史。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复设功曹参军事。唐制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上,掌文官簿书、考课、陈设。

  • 世袭刺史

    官职制度。北魏末实行,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,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,但因政局的变动,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。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,武帝保定三年(563),令世袭州、郡、县者改为五等爵,世袭州刺史

  • 提举市舶

    官名。宋置,见“提举市舶司”。

  • 总理全营事务翼长

    官名。清朝八旗神机营之职官。又称“全营翼长”。咸丰十一年(1861)设,三人。以别于所属各处、局之翼长,故名。掌佐管理大臣,督理全营队伍及各处、局、厂、库事。

  • 总理工程处

    官署名。清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置,属内务府。掌内廷大项工程的勘估、核销事务。其初由内务府大臣三人兼管,嘉庆十八年(公元1813年)改简派总理工程处大臣,由满洲大学士尚书一人,满洲六部侍郎一人

  • 虞衡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虞衡司。明清工部四司之一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四人。南京工部虞衡清吏司亦郎中一人,主事二人。掌理采捕山泽鸟兽之肉、皮革、骨角、羽毛等物,并司制造军装、

  • 御用器物局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掌内府宫殿营缮器物与工匠,受中书省剳。至元七年(1270),改器物局。